推进农村“三变”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,是落实农村土地“三权”分置制度的有效形式,是深化脱贫攻坚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引擎。2018年以来,涪陵区大顺乡以全国500强企业—太极集团的入驻为引领,以打造“股份农民”为核心,以发展中药材支柱产业为带动,采取“龙头企业+股份合作社+农户”联盟产业带贫机制,建立合股联营“三变”改革模式,深化脱贫巩固成效。
一、成立股份合作组织
成立村中药材股份合作社。以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、以种植户为成员在11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中药材股份合作社,开展合股联营。村集体以集体资源资产(山坪塘、道路、办公用房等)和管理服务估价量化入股占20%;种植户以土地、劳动力和有机肥保障入股占80%。成立乡中药材股份合作联合社。以各村中药材股份合作社为成员,成立乡中药材股份合作联合社,开展合股联营。联合社与太极集团合作参与产品初加工效益和政策性扶持收益分红。太极集团以提供种源、技术指导、收购加工保障等入股占15%;联合社占股85%(其中联合社占股5%、各村合作社按产量合计占股80%)。
二、明确合作社职责
股份合作社。负责制订本村种植发展规划、日常经营管理;引导农户扩大种植规模和种植面积的监管统计;做好村集体和种植户的利益分配,维护好种植户的利益;协助联社搞好技术培训、收购服务和各种协作活动等。
股份合作联社。统筹各村合作社经营管理,制订种植发展规划和布局;组织开展种植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;负责中药材种源的提供和产品的保护价收购;争取国家政策性扶持;做好企业和村合作社的利益分配,维护村合作社和社员的权益。
三、合股联营实现“三方共赢”
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、壮大村集体经济、深化脱贫攻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资源,因地制宜推进农户土地托管、土地入股等经营权改革,使中药材支柱产业在大顺“开花结果”,推动乡村产业振兴。一是农户分红。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托管给种植户的,可获得 “土地保底分红+优先劳务收入”收益;农户直接经营种植中药材的,可获得“免费种源+技术服务+种植收益+入股分红(政策性扶持收益+产品初加工收益)”。二是村集体分红。按照村合作社的入股分配比例,村集体可获得入股分红(政策性扶持收益+产品初加工收益)。三是企业分红。按照乡合作联社的入股分配比例,企业可获得入股分红(政策性扶持收益+产品初加工收益)+产品市场效益。总体上形成以乡联社为主体、村合作社为集群、种植户为单元的产业发展架构,实现农户、村集体、企业“三方共赢”。
政策法规处